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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8-20 15:16 常昭鳴顧問部落格~新 老生「常」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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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企業經營目標
企業經營目標之訂定,企業界有很多爭論,如果純以經濟理論來探討,無疑地,公司的大目標應該是追求「利潤最大化」,這一論點未為所有企業認同與接受,例如包莫爾(Baumol)等人倡議採用成長模式,將公司的目標定義為「銷售額最大化」。事實上,企業目標之訂定,最好著重於目標從何而來?意圖為何?以及本質為何?。因此,企業組織設定目標時,都要考量環境的需求面,而利害關係人(Stakeholder)正是企業組織所面臨環境需求面的重要來源(請參閱下表)。
利害關係人的組織需求
組織的利害關係人 需 求 與 興 趣
1. 股東或業主 收入、資本增值
2. 供應商 公司能持續興盛與接單
3. 顧客 合理價格下提供優良品質
的產品與服務
4. 員工 薪資、福利、工作保障
5. 政府 稅收、對GNP貢獻
6. 社會 環境議題、消費者保護、污染
資料來源:取材並修訂自 策略管理 GEORGE LUFFMAN 等著
李茂典 譯(2001)
上表所列的是一些重要利害關係人,以及他們對公司的期望,此外,高階主管的價值觀…,在在影響企業目標的設定。而企業目標制訂的最大目的,在於設立標的或標竿,讓績效得以衡量。因此,為了有益於組織運作,目標應有下列的種種考量:
1. 可以衡量的
2. 可以達成的
3. 實際的
4. 清楚明示的
5. 彼此間不衝突的
6. 容易與別人溝通的
7. 有明確期限的
針對以上各項因素,就組織而言,
其相關的影響層級則如下所示。
根據以上所示,企業目標之間應彼此契合,中階
經理人在設立目標時,不能超出高階經理人所作
決策的範圍,每一個階層都有特定的目標,高階
經理人的角色在於斟酌折衝各種目標,以取得利
害關係人的共識,而中階經理人的角色在於著重
執行策略,並訂出功能性目標。